
刘晨光律师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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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6层。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要点?
1.合同主体资格确认:首先需要确认许可方是否为该商标合法的所有者或拥有相应权利的人。
2.许可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地域范围等。
3.许可类型选择: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普通许可三种形式,每种类型的许可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不同。
4.费用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许可费的金额、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条件等。
5.质量控制条款: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维护商标声誉。
6. 违约责任规定:设定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7. 争议解决机制:预先确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比如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异议申请条件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有关当事人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或侵犯其权益时,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反对意见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商标异议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以上条款构成了商标异议申请的基本法律框架,明确了谁可以在什么情况下针对哪类商标提出异议,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异议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例及相关实施细则来确定是否符合提出异议的具体条件。
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需注意以上几个关键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最大化保护。